船用錨鏈與錨纜的區別,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:
一、錨的含義錨(Anchor),指的是配置于船首兩側(有的在船尾也設)拋入水中后能抓底,并通過錨鏈或錨纜而使船舶或其它浮體停泊在某一水域的設備。
二、錨的主要作用錨用鑄鋼或鍛鋼制造,具有特定形狀。錨主要由錨卸扣(或錨環)、錨干、錨頭、錨臂和錨爪等幾部組成。錨的種類有霍爾錨(又稱山字錨)、海軍錨、丹福斯式錨等。錨均須經船舶檢驗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。錨的作用是度、錨泊的重要船舶屬具。
三、錨鏈的含義和結構特點錨鏈(Chain cable;Anchor Cable),則是指用于連接錨與船體的鏈條。由許多個鏈環連接而成,大小以鏈徑約(毫米)表示。根據鏈環中間有無撐檔,分為有檔錨鍵和無檔錨鏈。天順達錨鏈可用鍛造、鑄造和焊接等法制成。船用錨鏈由若干“節”(shackle)組成,每節長25.0~27.5米,節與節之間用鏈環或卸扣相連。絞起錨后,錨鏈貯存在船首部的錨鏈艙內。錨鏈的規格,按照船舶建造規范計算確定。
四、錨設備的主要內容錨設備(Equipment of Anchor),指的是錨、錨鏈、起錨機、錨鏈艙及附屬設備的總稱。它由錨、錨鏈、錨鏈筒、制鏈器、起錨機或絞盤、錨鏈管、錨鏈艙等組成。船舶依靠錨的抓力和錨鏈的重量承受風浪時對船舶的作用力,保障船舶錨泊安全。